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职能

  发布时间:2014-09-20 20:17:49 点击数:
导读:刑事审判庭审理犯罪行为发生在本地区内属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少年刑事案件除外)。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

刑事审判庭审理犯罪行为发生在本地区内属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少年刑事案件除外)。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3)虐待案(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4)侵占案(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轻伤);(2)重婚案;(3)遗弃案;(4)妨害通信自由案;(5)非法进入他人住宅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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