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包括分居期间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发布时间:2010-10-19 14:31:51 点击数:
导读: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或者分居期间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当事人无证据证明其具有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的法定情形,或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应认定协议对双方有拘束力。如果财产分割协议以离婚为前提条件,而双方未离婚的,应…
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或者分居期间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当事人无证据证明其具有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的法定情形,或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应认定协议对双方有拘束力。如果财产分割协议以离婚为前提条件,而双方未离婚的,应该允许当事人反悔。
相关文章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首席律师
王栋律师
最新推荐
咨询热线
13585952109,王栋律师
13391019940,宋建律师
021-54172005 54171996
电子邮箱:puhuilawyer@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