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收藏本站
设为主页 收藏本站
  • 网站首页
  • 本所简介
  • 联系我们
  • 新法速递
    • 民商事法律法规
    • 刑事法律法规
    • 仲裁法律法规
    • 劳动法律法规
    • 其他法律法规
  • 法院在线
  • 在线留言
  • 业务范围
    • 一、公司律师业务
    • 二、外商投资律师业务
    • 三、证券律师业务
    • 四、金融律师业务
    • 五、房地产律师业务
    • 六、知识产权律师业务
    • 七、法律顾问律师业务
    • 八、涉外、商事、海事仲裁与诉讼律师业务
    • 九、国内仲裁与诉讼律师业务
    • 十、刑事案件律师业务
  • 以案说法
  • 人才招聘
    首席律师


    王栋律师

    最新推荐
    • 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 
    点击排行
    • 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 公司法(2023)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 
    您现在的位置:上海浦汇律师事务所 >> 留言咨询
    咨询问题
    湖北宜昌奥美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经理张松林强奸我妻子 待回复2018/6/15 16:40:02
    您好! 夫妻两人都在同一公司上班,我老婆被宜昌奥美经理张松林在公司里猥亵调戏了,强奸了。2011年1月10日晚上,我老婆应张松林的要求到公司加班.动手动脚。我老婆开始反感并对其发火,张松林不仅不加收敛,反而动手将我老婆的手臂反扭后往后拖。我老婆继续反抗并打张松林的耳光,还将连脸部抓破,咬伤连手背,但还是被张松林拖到卧室摁在沙发上。张松林用言语恐吓我老婆后与其发生了性关系。闹得沸沸扬扬。这件事情发生了好几天,我老婆才告诉我跟我说,我就报警了,公安局来人就把他带走了,在警方向检察院申请批捕时,却因为强奸的证据不足被驳回,由于强奸案件需要有足够的证据,而事情已经过去好几天,这对取证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警方无奈,只拘留了四天,就把他放出来了,现在还是宜昌奥美经理。气愤不气愤?我们悲愤而又无奈! 上述情况均属事实,如有不实我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写都属事实,恳请有关部门予以核实,若有任何不实之处,我愿承担一切的法律责任。
    律师回复
    暂无回复!
    回复人:  回复时间:
    • 本所简介
    • 新法速递
    • 法院在线
    • 业务范围
    • 以案说法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管理登录

    地址:上海闵行区莘庄雅致路215号置业大厦1405
    电话:021-54172005、54171996
           版权声明:本站属于法律知识传播网站,如涉及著作权的问题,请通知本站,及时作出处理